各市州、县区科协: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 年)》和《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加快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我省科普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公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省科协决定实施 2020 年科普信息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实施周期
(一)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市州、县区科协均可自愿申报。
(二)实施周期。2020 年 7 月-11 月(4 个月)
二、申报条件
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三、申报内容
(一)科普信息化建设
1.“科普中国”推广。结合当地实际,利用科普中国 e 站、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媒体推广“科普中国”优质资源,做好疫情防控的科普宣传,增强传统科普设施服务能力。
2.科普信息化培训。围绕基层科普信息化建设、科普中国云资源传播推送技能、提高科普中国资源和本地科普信息资源人群覆盖面和传播数量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
3.科普 e 站转型升级。按照“融、转、精、移、退、停”等整改要求不断拓展 e 站的宣传载体,以科技志愿服务为引领,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党群(政务)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活动阵地,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网络电视、移动端、科普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开展科普服务,助力新时代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从而实现 e 站转型升级。
(二)“智慧科普”样板间建设
通过建立与科协各级组织的泛在连接,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科普核心业务实施流程再造,形成数据融通、资源融合、精准推送、决策咨询等新的应用场景,实现数据的汇聚和共享,并与外部数据叠加、分析进而产生“智慧”,打造大科协系统生态圈。
(三)科普自媒体项目建设
申报单位要有自己的运营团队及场地,规范的财务管理,具备实施项目的相关工作经验和基础,以及科普内容创作的基础和能力,充分利用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技周等活动及科普事件及时宣传疫情防控及科普知识,产出适于互联网和新媒体传播的优秀科普作品,同时具有一定的科学传播渠道,积极开展科学传播活动。
四、支持额度
(一)科普信息化项目建设。建设项目数 13 个,经费各支持10 万元。
(二)“智慧科普”项目建设。建设项目数 3 个,经费各支持 15 万元。
(三)自媒体平台项目建设。建设项目数 1 个,经费支持 10万元。
五、经费使用
(一)项目实施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相应经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内容主要包括:科普设备购置费、科普资料购置费、业务活动费等。科普自媒体项目资金可列支科普人员服务费。
(二)对获得的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六、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主体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承担监管职责,并分别签订承诺书(附件 1、2)。推荐单位要做好项目的审核把关及推荐上报工作。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附件 3)内容开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不得中途擅自变更项目条款,严禁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单位在填写《项目申报书》时,内容要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步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后邮寄至省科协普及部。
(四)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配合省科协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绩效评价以及必要的项目延伸审计工作,并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将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 4)、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 5)、项目实施总结,经费入账凭证、支付票据复印件及相关图片一式两份邮寄至省科协普及部。
(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申报,受理时间截止 2020年 6 月 29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天鹏
联系电话:0931-6184215 1779316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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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30070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 年 6 月 5 日